2024湖北武汉市汉阳区社区工作者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8:07 作者:武汉职业教育

为了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办发〔2020〕2号)精神和省、市有要求,特开展2024年汉阳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改革试点,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江堤街道江腾社区、丰收社区,五里墩街道五麒里社区、五红里社区干事各1人,共计4人。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为招聘社区的常住居民;

3.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热心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热爱社区事业,且为汉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小程序或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履行社区干事岗位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者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1月24日下午17:00到招聘社区所在街道报名并进行简历初审,应聘者未按照规时间内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简历(见附件);

(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常住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居住证、购房合同等;

(五)简历积分中所涉及的街道、社区推荐函、经历、荣誉、证书、志愿服务经历及时长等证明材料;

(六)汉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小程序或中国志愿服务网个人账号界面截图;

(七)岗位涉及到的所有相关材料。

请应聘者按顺序装订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收回。认真填写个人资料,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四、经历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由“经历考核、面试考核、实践考核”三个环节组成。经历考核积分标准如下:

(一)经街道、社区认可。每年积极参加所居住社区文明创建、平安建设、文艺汇演等各项工作、活动5次及以上的热心群众,由招聘街道出具推荐函,按每次2分计算,最高积20分。

(二)社区实践经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并能提供佐证材料的,积20分,不累计积分。含现任小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现任业委会班子成员;现任楼栋党小组组长(楼栋长);现任登记或备案的社会组织负责人。

(三)志愿服务经历。志愿服务项目积分:院级每项积3分、区级或校级每项积5分、市级每项积10分、省级每项积15分、国家级每项积20分,上限20分。志愿服务时长积分:每满4小时积1分,上限20分。

(四)持证情况。社工证:初级积10分、中级积15分、高级积20分,以最高分积分,不累计积分。退役退伍证: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处分积10分。

(五)学历情况。大专学历积5分、本科学历积7分、研究生学历积10分。以最高分积分,不累计积分。

(六)荣誉加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事迹或其他社会工作相关获奖情况的,按院级荣誉奖励加3分、区级或校级荣誉奖励加5分、市级荣誉奖励加10分、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励加15分。积分以同一奖项获得的最高荣誉积分,不重复积分。

简历以各项经历积分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积分相同时,以社区实践经历、志愿服务经历、荣誉加分排名优先确定进入面试的入围人员。

对经历考核入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且经调查核实存在不适宜聘用的问题的,将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缺额,按经历考核积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考核

采取三轮面试,面试形式如下:

(一)无领导小组讨论。

(二)演讲展示。

自述相关社会服务经历、报考动机及工作打算等,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按照3:3:4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结构化面试分数进行排名,如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演讲展示的分数进行排名。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但达到1:3比例的可正常开考,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至相应人数,同时,按1:0.5比例确定储备人员。不足1人的按1人储备。储备人员须达到80分合格分数线。

六、实践考核

对进入实践考核环节的人员,由区民政局书面征求公安、考生所在社区党组织等相关单位意见。无异议后,将人员名单和基本信息在所在街道、所居住的社区、小区的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且经调查核实存在不适宜聘用的问题的,将取消考察资格,并按最终排名进行递补。

实践考核工作由各街道自行组织,实行等额考核,考核期原则上为一个月。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体检和公示

对实践考核合格的招聘对象进行入职体检。完成实践考核、体检程序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劳动(务)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本次改革试点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一年一聘。一年内,社区工作者职位出现空缺,街道可根据情况对储备人员进行考察。

被聘用的适龄人员按《湖北省城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四岗十八级”有关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已退休(在社保系统领取养老金)的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比照社区工作者薪酬确定报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汉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hanyang.gov.cn/)或电话、短信等形式予以通知,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招聘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考试主办方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书籍,请不要轻信任何虚假宣传,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社区所辖小区如下:

1.江腾社区:老江腾苑、江腾苑B区、江腾苑C区、江腾苑D区、邓甲新城E区、复印机宿舍、水利厅宿舍、下马湖小区、兰亭都荟小区;

2.丰收社区:鲤跃龙门小区、卧龙墨水湖边一二期、卧龙墨水湖边三期、御水华城小区、御水澜湾小区;

3.五麒里社区:碧溪苑一期、碧溪苑二期、武拖宿舍、昌隆花园、肖家湾、庙上湾、部队大院、外包宿舍、七里铁路和谐家园、七里香苑、外运宿舍、烟草宿舍、琴台馨都、雨林香居、琴台天地、融创1890;

4.五红里社区:红光景观苑、雅丽花园二期、雅丽嘉苑、湖畔新居。

(六)其他未尽事项由汉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汉阳区江堤街道办事处(江城大道201号)102室,027--84662793;汉阳区五里墩街道办事处(五弦路308 号)303室,027--84680157;监督电话:汉阳区民政局,027--84620130;请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

                             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