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武汉市汉阳区面向应届生招聘社区干事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08:00 作者:武汉职业教育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及时补充社区工作者岗位空缺人员,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武汉市汉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区实际,招聘社区干事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汉阳区社区干事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武汉市汉阳区户籍;不具备武汉市汉阳区户籍,但在汉阳区居住且能够提供户名为本人、配偶或父母在汉阳区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的应聘人员。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2022年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在2023年8月15日前未落实就业单位。

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涉黑涉毒等违法犯罪记录,征信状况好。

6.热爱社区工作岗位,具有公益品格和为居民服务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和居民服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使用。

7.身体健康,以及具备履行社区干事岗位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

5.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者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本次考试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在线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8月18日中午12:00登录唯一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认真填写个人资料,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应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请使用电脑端缴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窗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12:00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7:00,缴费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情况为准,缴费窗口关闭后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于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

(四)笔试加分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审核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1寸登记彩照1张、笔试加分申请表。(以上资料均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

2.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笔试成绩加5分。

退役军人审核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退伍证、1寸登记彩照1张、笔试加分申请表。(以上资料均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

随军家属审核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配偶部队出具随军家属证明、1寸登记彩照1张、笔试加分申请表。(以上资料均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

报名审核通过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向汉阳区民政局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审核所需资料,未按时参加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笔试加分资格。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进行公示。

满足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16日中午12:00至2023年8月18日中午12:00提交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9:00-11:30、14:30-17:00)

地点:汉阳区江城大道177号汉阳区民政局2楼会议室                   

请务必及时办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笔试加分申请资格认定或不按要求参加笔试加分申请资格认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本次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笔试结束后,适时在网上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正常开考。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事宜通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笔试加分项考生优先排名,笔试加分相同则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优先进行排名。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八、心理测验、体检与考核

心理测验、体检由汉阳区民政局组织统一安排、通知,选定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须统一进行心理测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第二次修订版)执行,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者,不予聘用。

考核工作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卫健、民宗等单位对报名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人员等予以审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心理测验、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岗位分配

本次岗位分配采取现场选岗方式进行,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排名靠前的优先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有笔试加分项考生优先排名,笔试加分相同则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进行排名,如3项均相同则抽签决定选择先后顺序。

每人一次选岗机会,选岗后不能更改,若放弃选岗,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入围人员放弃后空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完成体检、考核及选岗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社区干事管理的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四岗十八级”相关规定落实薪酬待遇。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汉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hanyang.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考试主办方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培训书籍,请不要轻信任何虚假宣传,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 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其他未尽事项由汉阳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27)84620130;监督电话:(027)84620900;系统咨询电话:(027)83565099。请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