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8 00:40 作者:武汉职业教育

武汉市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通知》(鄂办发〔20234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目标,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壮大共同缔造参与的社会主体。进一步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公信力、有品牌影响力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构建与我市城乡社区发展相适应,党建引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为深化共同缔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安家培育”工程

1.推广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社工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综合服务设施,建立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运行指导,有目的、有重点地培育发展社区迫切需要的社会组织。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要促进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街道(乡镇)孵化基地全覆盖,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孵化园。

2.加强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依托孵化基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应登记注册为法人组织,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可经审批兼任会长(理事长),主要职责是联系服务管理本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到2024年底,力争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3.培育壮大社区社会组织。聚焦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等四个领域,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结合社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发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医助学等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发展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文化教育、就业培训、家政维修等生活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开展社区卫生、治安巡逻、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纠纷调处等社区事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开展书画、球类、棋牌、舞蹈、健身、戏曲等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结合农村实际,重点发展乡贤理事会、生产合作社、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互助照料中心等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项基金、补贴活动经费、公益创投大赛、社会支持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活动。到2025年底,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力争突破3.8万家,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2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平均拥有5个社区社会组织。

4.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登记管理。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所在街道(乡镇)实施备案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村)委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

(二)实施“育才提能”工程

5.培养领军人才。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鼓励下沉党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医生、教师、律师等骨干组建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对接社区需求的志愿服务组织。鼓励社区工作者培养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居民骨干等社区骨干、能人组建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6.加强教育培训。分级分层开展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训,市民政局负责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班,各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规范化建设、能力建设、项目运作等纳入培训内容,搭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交流学习平台。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7.提升专业能力。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融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全过程,着力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养老、育幼等社区服务的能力;通过提供场地、补贴经费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文化建设阵地功能。

(三)实施“服务提质”工程

8.建立社区服务供需对接机制。畅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渠道,健全社区服务需求清单、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供给清单和社区资源三张清单,通过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洽谈会(对接会)、公益创投大赛、举办社区公益节等活动,形成社区治理和服务微项目库。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微项目的全程指导,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9.加强政策扶持。健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区惠民资金、以奖代补、专项补贴、设立社区公益慈善基金、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发挥社区公益慈善资金的作用,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孵化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实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各区探索运用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在街道、社区设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专项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四)实施“品牌选育”工程

10.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按照一街多品”“一社一品的思路,各区要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加强品牌建设,资助、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公信力、有品牌影响力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打造一批社区社会组织品牌示范项目。推广武昌区东亭社区七宝巡逻队、青山区青和居社区天天敲门组等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经验做法。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良好形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1.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优秀社区社会组织给予表扬奖励、宣传推广,在承接服务、委托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对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考取专业社工资格的,各区可制定政策给予一定奖励,将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纳入相关表扬奖励推荐范围。各区要指导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制度,明确志愿者注册登记与志愿服务时间管理、兑换等细则;对开展志愿服务的居民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及兑换情况,全面推广居民群众以志愿服务积分,积分服务(物品)的社区志愿服务新模式。各街道(乡镇)、社区要主动链接社会资源,通过驻区单位赞助、慈善组织捐赠、社区资源置换等方式,支持社区志愿服务者开展实物和服务积分兑换,持续激发居民志愿服务热情。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积极争取支持,制定和落实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持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细化工作措施,指导街道(乡镇)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的运行规范。各区民政部门要争取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街道(乡镇)民政业务绩效考核和社区(村)两委班子年度述职内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区民政部门要注重提炼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培育挖掘典型,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展示。要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表扬力度,营造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