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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在职研究生深圳大学招生信息已经公布,更多有关会计专业的问题也接踵而来,那么,录取合格要求也备受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会计专业方面的信息,希望对此有所帮助。

  一、录取要求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录取类别及就业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户口是否调入由学生自行决定)。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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