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专项】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校级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 阅读:0次 上传时间:2020-04-12 15:04:15
各学院、高等研究院、社团中心:
根据中国社科院党组的指示:切实做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为更好地完成此项重要任务,经校长办公会同意,设立“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校级科研项目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集中我校科研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论断中包含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推出有思想含量、有理论分量、有话语质量的研究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见附件。
二、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专项拟确认10-12项中标项目,每项拟资助经费15万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组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作为首席专家只能申请一项,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
3.各项目组的参与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四、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者根据通知发布的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3个。
2.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自立项公布日起)。
五、结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即可申请结项。
1.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含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或学术文章)发表学术论文3篇;
2.出版专著一部;
3.项目研究期间,所承担项目的核心部分获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立项。
六、具体时间安排
提交课题《申报书》。2019年12月27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电脑录入版,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研究生教学楼306),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
联系人:李文娟
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教学楼306室
科研处
2019年12月12日